防火章程勒石為碑
【法律/事件】【臺灣現存最早防火規約紀錄】 清領時期臺南士紳林有戲、黃延輝等因郡街大火慘重,議定「防火章程」10條並勒石為碑。當時人員包含官方標兵(操作水龍)及民間「誠實壯丁」。
歷史背景
正值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
City Memory
臺灣(新竹)消防發展史綜合年表
1841 — 2026
1841
清道光 21
【法律/事件】【臺灣現存最早防火規約紀錄】 清領時期臺南士紳林有戲、黃延輝等因郡街大火慘重,議定「防火章程」10條並勒石為碑。當時人員包含官方標兵(操作水龍)及民間「誠實壯丁」。
正值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
1894
明治 27 · 清光緒 20
【法律】 日本政府發布《敕令第 15 號》〈消防組織規則〉,使義勇消防初具法律地位。
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在1894年(光緒 20 年)因朝鮮主權問題爆發「甲午戰爭」,清廷戰敗後向日本求和,被迫割地賠款。臺灣全島及其附屬諸島嶼。
1895
明治 28 · 清光緒 21
西元1895年6月2日(中日雙方代表在基隆三貂角外海進行「交接台灣文據」簽署)《馬關條約》
1896
明治 29 · 清光緒 22
【最早私設組織】 來臺日籍土木業者(如:有馬組、澤井組)於臺北、新竹等地成立義勇消防組。臺中、臺南等地先後出現自主性的義勇消防組。
1900
明治 33 · 清光緒 26
【新竹私設組織】 新竹日人關岡金太郎等53人獲准成立「新竹私設消防組」,只左善一郎任首任組長。
庚子拳亂與八國聯軍
1901
明治 34 · 清光緒 27
【事件】 新竹北門大火,燒毀北鼓樓,私設消防組與守備隊共同參與救火。
1902
明治 35 · 清光緒 28
【制度】 臺北廳下令成立「公設消防組」,開啟官方管理消防組織之始。
1903
明治 36 · 清光緒 29
【事件】 新竹私設消防組因不明原因解散,現場呈現人去樓空之荒涼感。
1907
明治 40 · 清光緒 33
【臺灣人主體組織】 新竹廳利用保甲壯丁團成立「水龍會」,由臺籍壯丁出勤,居民集資經費、購置器械救火。
1908
明治 41 · 清光緒 34
同年末清光緒帝駕崩,隨後由溥儀繼位並改元宣統。
1909
明治 42 · 清宣統元年
1912
大正元年 · 民國元年
1913
大正 2 · 民國 2
【建築】 新竹消防組第一代警鐘塔完工。
1915
大正 4 · 民國 4
臺中消防組和打狗消防組之成立
1919
大正 8 · 民國 8
【事件】 新竹廳長武藤針五郎因新竹季風強烈(竹風)且火災頻傳,呈請設置官設消防組。 臺南消防組和嘉義消防組之成立
1920
大正 9 · 民國 9
【核心組織/人物】 8月1日「新竹官設消防組」正式成立,只佐善一郎獲任命為首任組長。
1921
大正 10 · 民國 10
【法律】 頒布敕令第206號《臺灣消防組規則》,消防事務正式納入地方自治行政體系。
1931
昭和 6 · 民國 20
【建築】 新竹第二代鐵骨警鐘塔落成,高度達21公尺,為當時重要地標。
1934
昭和 9 · 民國 23
臺灣的防空演習始於 1934 年由臺灣軍司令部舉辦,以臺北、新竹兩州為演練區域的「臺灣軍特種演習」。
1935
昭和 10 · 民國 24
【事件】 關刀山大地震(新竹–臺中地震)重創中部。災後新竹開始推廣耐震建築與市區改正。
1936
昭和 11 · 民國 25
1936 年〈臺灣國民防衛規程〉公布,臺灣成立「防衛團」,同樣以地方民眾為主體,接受 官方指揮進行防空演練與準備工作,同時也有工廠、礦場、港口、政府機關等所組成的「特殊 防衛團」。防衛團的任務有防空監視、警報傳達、警備、防火、防毒、救護、配給等,協助軍隊、 警察與消防組進行防空活動。
1937
昭和 12 · 民國 26
【人物】 第三任新竹消防組組長田中濱次郎去世。 3月7日午後2時30分新竹防衛團第一回演習開始發佈空襲警報,假想敵軍投下瓦斯彈、燒夷彈起火災,防火班一齊馳至公會堂、新竹醫院、東門町等處,3時40分警報解除。4時,在小學為10日陸軍紀念日之預行閱兵分列式。晚上8時10分開始夜間演習,燈火管制,放照明彈,九時警報解除。
1940
昭和 15 · 民國 29
【建築/新館動工】 5月4日新竹消防組詰所(今消防博物館)舉行地鎮祭(開工典禮)。
1941
昭和 16 · 民國 30
【建築/提前進駐】 耆老口述4月1日已分期進駐;5月17日新竹消防組詰所於《新竹市報》公告變更電話番號為「1000番」。
1942
昭和 17 · 民國 31
【建築/落成】新竹消防組詰所(二代建築)竣工落成,5月舉行上棟式;8月15 日於「有樂館」正式舉行落成典禮。此為當時新竹市最高建築。 《臺灣日日新報》報導:1942 年 8 月 16 日的報導明確指出,該望樓落成後是「新竹最高的空間」,能無死角俯瞰整個街區與遠方的軍事要地(如新竹飛行場)
1943
昭和 18 · 民國 32
【組織變革】【戰時一體化】 4月1日實施戰時體制「警防團令」,消防組解散併入「新竹市警防團」,任務轉向防空監視。此時第一次擴大招募「臺籍有志青年」擔任常備消防員以補充戰時人力。 成立臺北消防署、高雄消防署
1943
昭和 18 · 民國 32
【事件/戰爭】11月25日美軍轟炸新竹機場,揭開臺灣二戰空襲序幕。望樓依發揮防空觀測功能。 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對全島各州廳警防團下達了「任務優先順序」的官方通令;該通令明確規定在戰時警報發放時,勤務執行的「第一優先」為防空監視與情報傳遞,而與民眾生命財產相關的救助任務則被降至後方順位。 成立基隆消防署
1945
昭和 20 · 民國 34
成立臺南消防署 【組織變革】【警消合一】 戰後國民政府接收新竹市警防團改制為「新竹消防隊」,由警察局保安科長兼任隊長。
8月15日日本昭和天皇發表《終戰詔書》宣布無條件投降。 10月25日國民政府正式接受日本投降書,依法令正式接管台灣與澎湖群島。臺灣光復。
1946
民國 35
1947
民國 36
【法律】 內政部公布《各級消防組織設置辦法》,新竹市警察局消防隊編制完成。
1948
民國 37
【組織/義消】 2月正式成立「臺灣省新竹縣義勇消防隊」。
1949
(對照: 日本國 昭和 24) · 民國 38
5月20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宣布全台戒嚴 12月7日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12月10日中華民國政府正式在台北開始辦公
1958
民國 47
【組織變革】 各縣市警察局正式成立「消防警察隊」,納入警察編制。
1959
民國 48
【制度】 12月1日起,全國統一火警報案電話由「09」改為「119」。
1975
民國 64
【人物】 許金德先生(代表民間捐贈總金額1/3,由臺灣省政府、新竹縣政府各出1/3)捐贈消防指揮車,命名為「金德號」於1976年服役。 消防指揮車金德號於 1975 年(民國 64 年)捐贈,1976 年正式服役。 技術整合:金德號結合車輛動力與消防泵浦設備,供消防人員執行取水與射水作業。
1982
民國 71
【組織】 新竹市升格省轄市,原第一分隊改名為「中山分隊」。
1985
民國 74
【法律】 11月29 日《消防法》正式公布施行。
1995
民國 84
【組織變革】【警消分立預備】 3月1日「內政部消防署」成立,首任署長王一飛。
1998
民國 87
【組織變革】【新竹市消防局】 11月7日新竹市警消分立,成立「新竹市消防局」,首任局長廖茂為。
2001
民國 90
新竹市消防局大樓完工,本部遷出,舊址交由中山分隊留守駐防。
2002
民國 91
【建築/開館】 6月7日「新竹市消防博物館」開館,為臺灣首座專業消防博物館。
2018
民國 107
【法律/文資】 9月4日新竹市政府公告「新竹市消防博物館」為市定古蹟。
2024
民國 113
【事件】 新竹市發生晴空匯大火,造成兩名消防員殉職。同年新竹市消防局核定擴編至 496 人。
2025
民國 114
2026
民國 115
【文資】市定古蹟新竹市消防博物館(新竹消防組詰所)修復完成開放。
臺灣消防經歷了從清代軍務色彩、日治初期的民間私設、中期的「水龍會」(臺籍壯丁主體)、日治末期的「警防團」(戰時防空),到戰後的「警消合一」,最終於 1990 年代達成「警消分立」。
新竹消防詰所(1942年落成)是全臺唯一僅存仍保留消防功能的日本時代單一案例,其「望樓」高度達 24.24 公尺,在二戰期間擔負了極為重要的「防空監視」首要任務,消防反為次要任務。
如日治時期的只左善一郎(推動專業消防制度)與戰後的郭池(首任正式消防隊長、義消領袖),共同構成了新竹消防從近代化到現代化的歷史靈魂。
臺灣現代消防制度深受日本影響,從「消防組」到「警防團」,戰後雖採「警消合一」,直至1990年代才達成「警消分立」。
新竹消防詰所為全臺現存唯一保留日本時期消防功能的單一案例,其「望樓」在戰時兼具防災與防空觀測雙重功能。
從清末地方性的《防火規約》,到日治全臺性的〈消防組規則〉,再到現代《消防法》,反映了消防從民間義務轉向專業行政的過程。
資料來源:臺灣(新竹)消防發展史綜合年表;彙整自臺灣消防發展沿革、最早的消防組織人員,以及日治時期臺灣人參與消防的歷程。